

编 者 按长富配资
今年是北京世界妇女大会召开 30 周年,会议通过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将性别平等刻入时代议程。今年 10 月,全球妇女峰会再次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开幕式主旨讲话中指出,要“健全和完善反暴力机制,坚决打击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
人民法院是反家暴的重要力量,始终秉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立场、理念,致力于推动完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机制,共同构建保障妇女权益的治理格局,为实现“零暴力”目标不懈努力。11 月 25 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本栏目聚焦“反家暴”机制建设,推出系列司法访谈,今天刊发第二篇《“一站式”反家暴服务中心 织起共同救助受暴者的网 》,敬请关注。
反家暴机制建设系列访谈之二
“一站式”反家暴服务中心 织起共同救助受暴者的网
——湖南省长沙市妇联驻岳麓区人民法院“一站式”反家暴服务中心工作机制访谈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莲花人民法庭副庭长 汪样

联合国妇女署“齐心协力·消除暴力”项目专家 李洪涛

湖南省长沙市妇联驻岳麓区人民法院“一站式”反家暴服务中心社工 徐晶晶
2024年11月,在联合国妇女署与湖南省长沙市妇联合作的“齐心协力·消除暴力”项目支持下,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内设立了“一站式”反家暴服务中心。该中心集接案、评估、处置、救助、跟踪回访于一体,为涉家暴案件的受害人和目睹儿童等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司法社工服务、庇护援助和转介等全面的基本服务。目前,该中心已有序运行一周年,为30余名家暴案件受害人提供了援助。
记者:据说在法院设立这个“一站式”反家暴服务中心的构想,还是两位嘉宾在一次培训时与一群同道群策群力聊出来的,是吗?
汪样:设立中心的构想确实是由多位一线工作者共同碰撞出的火花。去年9月,在“齐心协力·消除暴力”项目支持下,联合国妇女署和长沙市妇联在长沙联合举办了一场维权服务者培训活动,培训对象有公安民警、妇联干部、参与反家暴工作的律师、社工等。在司法干预家暴的实践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受害人在求助时往往面临多头联系、程序分散的困境。于是我们提出,能不能整合资源,建立一个能够快速联动各职能部门的实体机构,让家暴受害人“进一次门,得多方助”?这个想法当场就得到了联合国妇女署项目官员和市妇联领导的积极响应,认为可以依托“齐心协力·消除暴力”项目进行探索。后续又经过多轮沟通探讨,不断细化方案,最终于2024年11月底推动中心正式落地。
记者:李教授,您是联合国妇女署“齐心协力·消除暴力”项目的专家,联合国妇女署当初决定在长沙设立这个“齐心协力·消除暴力”项目是出于什么考量呢?
李洪涛:首先,长沙有非常好的反家暴工作基础,从2000年之前持续至今,已经有二三十年的家暴干预实践和成果。我从2000年以来去长沙就有数十趟,专门给各部门做反家暴理念和工作方法的培训。其次,长沙有发展得比较成熟的社工机构,已经在反家暴领域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经验丰富,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再就是长沙有良好的网络基础,各部门之间有比较好的联动机制。这样深厚的基础,给项目提供了良好的成长土壤,更容易取得成绩,也可以通过再探索给全国提供一个学习的典范。
记者:“一站式”反家暴服务中心是依托于“齐心协力·消除暴力”项目下的一个子项目,汪法官,您觉得岳麓区法院被选中成为这个子项目的试点法院的原因是什么呢?
汪样:自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将“禁止家庭暴力”明确写入法律以来,我院便在家暴行为认定、离婚损害赔偿等领域积极开展实践,并深度参与了由长沙市妇联协调推动的反家暴“长沙模式”的探索。2008年,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发布《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我院作为全国首批试点法院之一,于同年签发了全省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长富配资,实现了从理念到裁定的关键突破。在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前,我院就已累计发出27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体现了我院在反家暴司法实践领域的探索与担当。我想这些就是我院成为联合国妇女署选定的“一站式”反家暴服务中心试点法院的原因吧!
记者:徐女士,请问您从事社工工作多久了?是如何被选中成为这里的社工的?来这里做驻点社工之前,接触过家暴案件受害人吗?
徐晶晶:我从事社工工作三年了,来这里驻点之前,是在湖南省女童保护指导中心的项目上,服务对象更多是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我所在的机构——鑫晨婚姻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是一个独立的民办非企业机构。联合国妇女署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招募第三方运营,鑫晨中标,因此我就被派驻到这里。我所在的机构从2015年开始就一直深耕反家暴领域,所以我接受过反家暴的专业培训,也接触过个别家暴案件。
记者:中心的家暴案件线索一般来自哪里?见到受害人以后,您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徐晶晶:案件线索主要来自三个渠道:一是法院在审理家事案件过程中,由法官主动识别的,这类大约占75%;二是市、区两级妇联及公安、街道等部门在处理家暴投诉、求助时认为有必要转介的,这类大约占15%;三是受害人主动上门求助,这类占10%。
一般受害人到了中心之后,我可以感受到她们有明显的紧张和无助,有的眼眶发红、言语哽咽,有的明显带着外伤,还有的在诉说经过时情绪激动、流泪不止。作为社工,我们首先要接住当事人的情绪,我一般会递上一杯温水,告诉她“这里是安全的,所有的沟通都会保密”,不急于追问细节,而是平复她的情绪。待当事人愿意开口,我们会以倾听为主,并回应她的感受,让她感受到被理解,被尊重。
待当事人情绪平复后,我们会引导其填写《亲密关系暴力危险性评估量表》,更准确地评估当前受害人所面临的危险程度。根据评估结果和受害人的不同诉求,我们会给予针对性的支持——
如果是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我们会协助其填写相应申请表格,整理相关证据材料,陪同当事人至立案大厅递交材料,与法官谈话并制作笔录;
如果是要申请紧急庇护,我们也会为其准备相应的生活用品,保障其居住安心,同时提供伙食补助,解决饮食问题;
有的受害人是以逃离的方式离开施暴人,比较拮据,又带着伤需要就医,我们会链接其他社会组织提供资助。例如,有个案子我们链接了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为其申请紧急救助金和紧急医疗救助金,帮助其渡过了难关;
如果当事人情绪不稳定,创伤较大,我们会链接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疏导;
有的当事人在后期有离婚诉讼需求的,我们也会联系公益律师为其解答法律问题;
有的当事人在听证及庭审场景中会有紧张焦虑的情绪,而在面对施暴人时容易触发恐惧不安等应激反应,我们会提前通过心理疏导、流程讲解的方式缓解其压力,也会在听证及庭审的过程中陪同当事人,给予当事人信心和勇气。
整个服务过程中,我们始终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不评判、不施压,让她知道“你不是一个人,我们会一直陪着你”。
李洪涛:社工的专业接待和及时对接各方资源,不仅可以尽快帮助到受害人,也可以减少受害人多头、重复诉说,避免其因此反复受到心理创伤。
记者:我发现中心通过社工的穿针引线长富配资,织起了一张共同救助家暴受害人的网,李教授,集各方合力就是设立“一站式”反家暴服务中心的初衷吧?
李洪涛:是的。我在二十多年前做参与式培训时设计了“结网游戏”,参与者围成一个圈,用一根塑料绳在人们手中反复交叉,最终会结成一张网。大家一起将手中的网贴在地面,邀请一个人躺在网中间,所有人听我口令“一、二、三!”一起用力向上抛,就可以轻松地将人抛向空中。之后,我会邀请大家分享感受,大家会说“要齐心”“要行动一致”。当问到累不累时,他们给出的回答是“一点儿也不累!”由此感悟出当大家形成合力,就可以轻松办成单独一个人难以胜任的事情。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就是这样,需要编织这样一张网,合作联动,减轻对单一部门的压力,共同支持家暴受害人。而社工恰恰就可以是这个结网的人或部门。
记者:看来要做好中心的日常工作,社工的选择非常关键。李教授、汪法官,您们认为反家暴社工需要具备哪些专业素质和能力?
李洪涛:社会工作其实是一门专业,它涉及广泛的知识领域,涵盖社会科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多种学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曾任中华女子学院(该院在我国最早设立社工系)社工系主任。社工专业的学生在本科阶段要接受多种课程的学习,包括心理咨询(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以及针对不同服务人群、服务方向的训练(比如医院社工、儿童社工、司法社工等)。社会工作是服务于人的工作,要秉承尊重、平等、公正的原则,社工要在倾听、理解、接纳中迅速与人建立起信任关系,使家暴受害人有安全感和信赖感,积极有效地推动案件处置。
汪样:作为与社工并肩工作的法官,我认为一名合格的司法社工,需要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核心素质:一是精准的风险评估与判断力。家暴案件往往隐含着紧急且复杂的危险。社工需要能够快速识别受害人所处的真实风险等级,并果断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二是一定的法律知识与协作意识。社工必须熟悉反家庭暴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流程、证据固定要求,以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只有这样,才能与法官、公安民警等实现高效、无缝的协作,共同构建保护闭环;三是专业的沟通技巧与共情能力。面对创伤中的受害人,社工既要善于倾听、建立信任,也要保持专业边界与情绪稳定,为当事人提供持续有效的心理支持与权利引导。
记者:要各方都齐心协力反家暴,其实还有一个前提就是大家在理念上的一致和能力上的提升,为了凝聚各方共识、提升各方能力,中心又做了哪些工作为大家“赋能”?
李洪涛:这一点确实非常重要。中心首先对各方的反家暴理念和专业能力进行赋能,至今已组织了两期较大规模的培训。培训的目的除了提升反家暴的技能之外,更重要的是让大家在理念上达成一致,牢固树立起“以受害人为中心”的理念,即深切理解家暴受害人处在多重困境中,及时为其搭建支持网络,提供其所需的救助和服务。同时摒弃“完美受害人”的错误认识。因为我们找不到一个完美的人,受害人也很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缺点,不能因为她有缺点就不提供服务,不能因为她有缺点,家暴行为就有合理性。我们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对家暴零容忍”的意识,不管对方存在什么问题,都不是家暴发生的理由。这两期培训覆盖近200名来自法院、公安、妇联、检察、民政及社工、心理咨询等一线的反家暴工作者。
汪样:这种跨部门的“同堂学习”,有效统一了大家对反家暴干预工作的认识,打通了沟通壁垒,为后续的协同作战打下了坚实基础。
除了学习,中心还为我们反家暴工作者提供心理支持。反家暴工作充满挑战,一线维权工作者自身也承受着巨大压力。为此,中心特别在今年推出了“幸福续航站”自我关怀系列活动,重点关注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等群体,通过心理压力调适、人身安全防护训练等举措,为大家疏导压力、充电续航。这既是对我们人身安全的关怀,也是在守护我们捍卫正义的内在能量。
记者:汪法官,您是岳麓区法院对接这个项目的主要执行人,而且您从事家事审判十年来,也参与办理了不少涉家暴案件,从您的角度来看,设立“一站式”反家暴服务中心,对于法院做好反家暴工作和涉家暴案件的审判工作有哪些帮助?
汪样:从我的工作实践来看,“一站式”反家暴服务中心的设立,为法院审理涉家暴案件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系统性支撑,真正实现了“审判”与“服务”的专业化协同。
过去,法官不仅要审理案件,还要分心处理心理疏导、跟踪回访、矫治干预等大量审判外的事务。这些工作虽有必要,但超出了法官的专业范畴,也分散了我们聚焦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的核心精力。现在,中心派驻专职社工在法院办公,构建起“法官裁判+社工服务”的协同模式——法官得以更专注于审判本身,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与高效;而受害人心理疏导、施暴人行为矫治、家庭教育指导、保护令执行回访等专业延伸工作,则由社工或中心链接的专业资源进行。这种分工,既切实减轻了法官在非审判事务上的负荷,也真正体现了“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比如,对受害人的心理疏导,由专业心理咨询师介入,效果远优于法官的有限尝试。
与此同时,社工在服务过程中与当事人建立的信任关系,也为我们法官理解案情提供了重要辅助。他们通过深入沟通获取的案件背景、家庭关系与真实诉求,能够帮助我们更全面地把握案情、洞察矛盾根源,从而作出更审慎的裁判。
记者:您认为,防止涉家暴案件“民转刑”的关键是什么?中心的工作对此有何积极作用?
汪样:关键在于建立一个能够及时响应、有效干预、持续跟踪的系统性防护机制。涉家暴案件“民转刑”的根源,在于暴力在初期未能被有效制止,导致矛盾不断升级。而我们的“一站式”反家暴服务中心,正是在风险萌芽阶段对家暴行为实施精准干预。
现在,所有我们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都会同步转介至中心。中心接案后会迅速进行风险评估,并据此开展跟踪回访、心理干预、沟通调解等工作。实践证明,这种“司法裁决+专业跟进”的模式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所有经中心跟进回访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均未发生违反保护令或暴力升级的情形。这说明,只有将司法权威与专业服务深度融合,形成闭环,才能真正做到将家暴风险遏制在刑事门槛之外。
嘉宾点评
长沙岳麓的好机制值得推广开来

全国人大代表、柳州工学院语言文化与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 董月琳
今年10月,全球妇女峰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的《全球妇女峰会主席声明》要求将保障妇女权益、推动妇女全面发展上升为国家意志。这让我作为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特别是女性代表倍感振奋。
今年是我履职的第三个年头。前段时间我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检察机关就妇女权益保护主题进行调研。通过调研,我感受到受暴妇女要维权,面临三重现实困境。首先就是求助程序繁杂,我在调研中,听到受害人哭诉:“跑完派出所了,又跑妇联,找完了律师又要找法院,每一个地方都要重新去撕开自己的伤口。”程序繁琐是阻挡一些受暴妇女向外求助的重要原因。其次是反复诉说导致的二次创伤。联合国妇女署的专家也指出,多头重复诉说其实已经是反家暴工作的一个隐性痛点。那么专业社工的介入,就可以很好地去避免这种二次伤害。最后就是受害人怕因求助引起家暴风险升级。
从调研结果看,我觉得受暴妇女有以下两大需求要引起重视。首先是像“一站式”反家暴服务中心那样,能够进一次门,得多方援助。社工将司法资源和各种社会资源整合起来,这种“1+N”的工作机制,回应了受暴妇女的第一个核心诉求——得到多方援助,法律援助、医疗救助或者临时庇护等等。第二个需求是全程陪同。这种人文关怀能够给无助的她们提供情感支持。比如访谈中的社工徐晶晶,她就非常细致又非常有温度,递温水,承诺所说的话都会保密,还陪同立案,还有陪伴出庭等等,不评判、不施压,给予专业的共情,弥补了刚性法律所欠缺的温度,给受暴妇女带来很强的安全感。
“一站式”反家暴服务中心从受暴妇女的视角出发,所做的制度设计很好地满足了她们的需求。社工穿针引线,帮助受暴妇女对接法院、公安、妇联及其他社会组织,形成反家暴的合力。社工又全程陪同,专业共情,给予受暴妇女很好的情感支持。这就可以让法官专注于判案,社工专注于服务,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此外,该机制关注一线工作者的心理健康,为反家暴工作者长期坚守岗位赋能,因为长期接触家暴这类负面事件的人,自身也是需要我们去关心支持的。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将会在两会上发声,提出建议,把这种好的反家暴工作机制推广开来。同时,要保障这个机制的运行,还需要中央财政设立专项支持,去解决和保障社工的薪酬。另外,我也建议把司法社工纳入到司法辅助人员序列,和高校建立起定向培养机制。
我希望能够把长沙岳麓的经验,尽快做成一个全国普适的方案,为全球妇女的反家暴事业贡献新的经验与智慧。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记者:屠少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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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周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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